第16章 要不带上你的金丝雀一起加入书架
金丝雀这三个字,满是揶揄,就连打量在她身上的目光,都如同毒蛇吐出的信子。
沈修瑾只是轻轻揽了她一下,便放开了,仿佛片刻的温柔不复存在。
或者本来就是季攸看错了。
龙舌兰日落的经理毕恭毕敬的走了过来,“沈先生,聂先生,酒水已经送去包厢了,请。”
聂延嘴角一勾,“修瑾,要不带上你的金丝雀一起?”
这里距离龙舌兰日落的大门很近,但他们要去的包厢和众人很远。
龙舌兰日落虽是顶级的销金窟,但这里也是分等级的。
像沈修瑾,聂延这样的人,会去更后面的那栋楼。
和疯狂的舞池不同,那里环境优雅,更适合风花雪月或者是谈论商战江湖。
季攸知道自己不该去,作势就要往后退,却看到大门那里进来两个人,是沈明朝和季景行。
季景行是季攸的大哥,但因为季攸十岁才来到季家,两人的关系并不亲近。
而且季景行和吴兰英一样,都对季昭昭表现出了极大的好感。
如今季家交到了季景行的手上,他每次出差回来,对季昭昭的礼物必定精心挑选,但对季攸,无非是售货员随口推荐购买的一件东西。
季景行在季家的时间并不多,他在外面有自己的别墅,听说还有固定的床伴。
但季攸总觉得这人喜欢的是季昭昭,因为她见过他们接吻。
应该是季昭昭养在鱼塘里的一条鱼。
季攸往后退一步,连忙背对着他们,埋进了沈修瑾的怀里。
沈明朝也见到了沈修瑾,态度变得恭敬,“小叔。”
他的脸色有些焦急,因为昭昭在这里遇到了麻烦。
打完招呼就要离开。
但站在他身边的季景行却点点头,喊了声,“沈总,久仰大名。”
接着季景行的目光转向聂延,微微皱眉,“聂总,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
季景行去年一整年都待在国外,跟聂延在一场收购上交过峰。
聂延这个名字在京城很有威慑力,因为他从不给对手留面子。
和沈修瑾的矜贵冷漠不一样,他做什么都带着一股子狠劲儿。
他是火,张扬暴虐。
而沈修瑾是冰凉的水。
火热烈,水清冷。
火高调,水低调。
十几年前,沈修瑾和聂延第一次见面,聂延就说自己要火烧南极洲。
南极洲是冰封之地,是水的极致,常理上水能灭火,但聂延敢说自己要火烧南极洲,只要足够猛,就能把水耗干。
但两人最终也没打起来,因为沈修瑾去了华尔街。
如今他们站在一起,想来关系不一般。
季攸这个时候总算回过神了,这位应该就是聂迎的哥哥。
思索间,耳垂被一只带着凉意的指尖捏住揉搓。
她浑身一激灵,整个耳朵顿时红了,温度节节攀升,热得口干舌燥。
沈修瑾的动作,让其他三个男人都看向了季攸。
沈明朝是第一个开口的,“靳小姐回国了?”
靳小姐这三个字,让季攸脸上的红润消散了许多。
上流圈子里,没人不知道靳家那位名媛。
惊才绝艳,并且一直致力于研究,听说和沈家两位老人的关系很好。
当年沈家要和她联姻,被她拒绝了,出国进了研究院,一直被众人奉为美谈。
难道她拒绝的,是和沈修瑾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