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加入书架
张婶揉了揉眼睛,看到厨房有人影,还以为是自己眼花。
叶姗拿着锅铲转身,笑着招呼:“张婶早。”
张婶过意不去地接过她手里的锅铲:“你这丫头也是,起这么早忙活,以后我起来做就行,赶得及,你们年轻人多睡会儿。”
叶姗:“没事儿婶子,我在乡下每天都这个点起,习惯了。”
张婶继续做早餐,叶姗又开始打扫卫生。
等傅家人和陶苏都下楼的时候,看到的便是叶姗拿着抹布在擦茶几。
张婶在桌前摆碗筷,见状跟秦玉夸赞道:“今天的早餐是叶丫头做的,做完早饭还帮着收拾卫生,这孩子可太贤惠了。”
秦玉看着一桌丰盛的早餐,恐怕得花不少时间:“小叶,你几点起的呀?”
叶姗:“五点多就起了,没事儿秦阿姨,我在乡下习惯早起了。”
陶苏心中暗叹,难怪原主被衬得奸懒馋滑,原以为自己七点起已经够早了,没想到叶姗比她还拼。
陶苏可不想被叶姗卷得每天都要五点起来做早餐,干家务可以,谁说非得挑早上呢?
这不就跟那种天天加班给领导看的员工一样。
陶苏冲叶姗一笑,七分惊叹,三分惭愧的语气:“叶姗姐,你比张婶还起得早吧?以后你起床的时候叫上我,我也想跟你一起做饭,我厨艺虽然不好,但帮你打打下手还是可以的,”
陶苏话音刚落,原本笑眯眯的张婶表情僵了一下,两丫头起来做早饭,那她做什么?
视线在秦玉和傅振国那边飞速划过,张婶道:“我年纪大醒得早,早饭我一个人准备就行,不用你们两丫头帮忙。”
秦玉给叶姗和陶苏分别夹了块葱花饼,道:“是啊,你们年轻人早上多睡会儿,快坐下吃饭吧。”
一家人坐下,开始动筷子。
傅振国喝了口粥,尝了口饼,朝叶姗点点头,“手艺不错啊小叶。”
“大家吃得习惯就好。”叶姗谦虚地说,又看了陶苏一眼,“苏苏还合胃口吗?咋俩是老乡,口味应该差不多。”
陶苏极其走心的夸道:“嗯,叶姗姐手艺简直太棒了!以后我也要跟你学做饭。”
秦玉喝了口粥,道:“你们俩别天天想着做饭,刚到首都,趁这个时间出去到处转转玩一玩,小耀——,”
秦玉看向儿子,准备让傅耀领着人出去玩。
却见傅耀一脸放空的状态,筷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碗里的粥。
秦玉后半句话又憋了回去,还是她自己带两个干女儿出去靠谱。
叶姗察言观色,视线落到傅耀身上:“傅耀哥早上爱吃什么,我明天可以做一些。”
傅耀只是没睡醒,大早上就被他爸揪起来,打着呵欠道:“不用,我不挑食,什么都吃。”
傅振国看不惯儿子这幅散漫样,训道:“你看看人家小叶,再看看你,都十八了,也没见你进过一次厨房。”
“可不是,还是女儿贴心呀。”秦玉在旁附和着感叹一句。
傅耀没想到大早上都要被训,咽下嘴里的饼,说:“爸,我不进厨房也是为了你们好,就我那厨艺,我敢做你们敢吃吗?”
张婶帮着打圆场:“哎呀,厨房是女人的天地,以后小耀找个会做饭的媳妇儿就行。”
“哪个女同志看得上他。”傅振国轻哧,脸上是赤裸裸的嫌弃,用纸巾擦了擦嘴,站起身,“我去军区了,你们慢慢吃。”
傅振国出门不久。
大家也都吃完早餐。
张婶去厨房收拾,傅耀回楼上睡回笼觉。
秦玉叫住陶苏和叶姗:“今天我请假了,不去单位,我带你们去友谊商店买两身衣服吧。”
两人穿的都是藏青土布衫,款式在村里还能凑合看,到首都后就显得土气了。
叶姗的衣服还有补丁,陶苏的也好不到哪里去,全靠颜值撑着。
现在两人都住在傅家,出门代表也是傅家的脸面,要是还穿乡下那身,外头的人难免会挑傅家的刺。
因此秦玉提出要买衣服,两个人都没有拒绝。
三人出了门。
转个弯,入目是一条笔直的柏油路,道路两侧栽种着成排的银杏树,风一吹,金黄的树叶便簌簌往下飘落,将路面铺成金灿灿的大道,像极了电影里的唯美画面。
“好美啊。”叶姗惊叹出声。
陶苏后世倒是在首都见过这样的银杏大道,只不过没有这儿安静,到处都是打卡拍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