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回忆加入书架
“我不同意!”
浑厚的男声响起,宋氏被吓了一大跳。
沈清柔也顺着声音看去。
裴弃扶着门站在茅草屋下,虽然只裹着一层布,但身材挺拔,傲然如山,相貌俊美,目光冷冽。阳光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轮廓,宛若天神降临。
那一瞬间,沈清柔不合时宜地想到了“救赎”。
“你,你是什么人?”
裴弃的气势吓到了宋氏,她结结巴巴地问。
“我是她相公。”裴弃声音凛然道,“我看谁敢逼我的娘子再嫁!”
宋氏再厉害,也不过是个乡下老太太,裴弃出来的又令人猝不及防,她顿时吓懵了不敢说话,看向沈清柔。
沈清柔看到她的样子,心中大快,害怕裴弃不会说谎,便小鸟依人地靠上去,扶住他的胳膊,腻歪道:“相公,不是说多睡一会儿吗?你怎么起来了,昨晚那么辛苦……”
说着,她厚脸皮把头埋在他胸前,想到宋氏被吓到的样子,忍不住闷笑。
“好了,人走了。”裴弃道。
“呃……走了?”
沈清柔抬起头来,果然不见宋氏的身影。
这老太太,溜得倒快!欺软怕硬的老东西,哼!
怀里的温软离开,裴弃竟然有一丝失落。他嫌弃道:“你脸上的黑灰蹭到我身上了。”
沈清柔大怒,一边摸脸一边道:“我是给你熬药时候弄脏的好不好!”
因为想起旧事的悲伤,被宋氏闹一场的憋闷,都随着这一嗓子,一扫而空。
“裴弃?”沈清柔忽然看到他面色潮红,十分不正常。
而随着她一声喊叫,裴弃没有回应,高大的身躯缓缓地顺着门滑倒。
“靠!”沈清柔骂了一声,上前吃力地扶住他,拖着他往床上放。
他身上热得像个火炉,呼呼地往外散着热气。遮体的布料滑落,精壮结实的身体和狰狞的伤口都一览无余。
“烧成这样还硬撑着!”沈清柔嘟囔,心中却有些感动——刚才他是为了帮自己才强撑这口气。
这男人,倒是个知恩图报的。
这样想想,那七十两银子也不算打了水漂。
可是,还是心疼。
不,心肝肺都疼。
给他把了脉,沈清柔松了口气。
裴弃身上的伤太多,眼下发烧昏厥是因为炎症导致,得赶紧想办法降温消炎。
沈清柔抓了一把铜钱,一个空碗,一路小跑去陶三倩家。
三倩娘陶氏正在拿着扫帚扫院子,她是童养媳,所以也姓陶,但是她性格泼辣,说话大声,一点儿也没有受气的样子。
她不喜欢沈清柔,觉得她桀骜难驯,又住在村里没人敢住的鬼屋里,是个不祥的人。
因此,见沈清柔来,她哼了一声,假装没看到。
陶三倩在喂猪,见了沈清柔,在围裙上擦擦手,大嗓门道:“清柔,咋了?”
陶氏指桑骂槐道:“喂你的猪!人家是见过世面的人,哪个要理你!”
沈清柔自称被主子放了出来,这也是遭到村里人白眼的原因——若是好端端的当差,年轻漂亮的姑娘,又不是家人上门求,哪家主子能放出来?
定是她行为不端,招惹男主子,忘了本分,被女主子撵了出来。这种传言甚嚣尘上,连宋氏都是肯信的,所以才一口一个沈清柔“失了清白”。
沈清柔不是来吵架的,她走到陶氏面前把铜钱塞给她:“陶婶子,把你家烧酒给我来一碗。”
三倩爹喝酒,陶氏嫌费钱,所以每年都自己酿苞谷酒,沈清柔听陶三倩说过。
陶氏眯着眼睛一扫,就看出来她手里足有二三十个钱,喜笑颜开地把钱接过去。
正当她想上前接过沈清柔的碗时,陶三倩上前抢过碗,一溜烟跑到放酒缸的堂屋,道:“娘,我去打酒。”
她怕陶氏扣扣搜搜,只给小半碗。
陶氏骂了一句“胳膊肘往外拐的蠢东西”,但是想想即使满满一大碗酒才值五个钱,也就没再骂人,反而挤出一个笑意道:“柔儿啊,不,清柔啊,以后要买酒还来婶子这儿。”
陶三倩果然打了满满一碗酒出来,递给沈清柔,小声说:“你要酒做什么?下次告诉我,我从家里给你偷点,哪里要什么钱?我娘就是掉进钱眼里了。”
沈清柔心里感激她的好意,含糊解释了句“家里来客了”,就端着酒碗匆匆回去。
她用烧酒给裴弃擦了身体,酒洒在伤口上,钻心地疼,裴弃身上的肌肉紧绷,控制不住地颤栗。
他生生被疼醒,却咬住嘴唇,一声闷哼也没发出,咬到嘴唇都被咬破。
沈清柔取了干净的棉巾让他咬在嘴里,咬牙继续给他擦拭,额头上也浮起一层细密的汗珠。
她俯身,与裴弃很近,裴弃甚至可以看到她白皙面庞上细细的绒毛,被汗水浸湿;她眼神认真,手上动作利落,仿佛那些裴弃自己都觉得丑陋的伤疤,只是稀松平常的存在。
“好了,我去给你熬药。”半碗酒用完,沈清柔松了口气,站直身体,捶了捶酸到僵硬的腰。
“嗯。”裴弃没有再道谢,而是闭上了眼睛。
沈清柔给裴弃熬了药,想起还有些硝石,便取来大小两个盆子,都装上了水,然后把小盆子放到大盆子中,又把硝石投到大盆子的水里。
药熬好了,小盆子里的水也凝成了冰。
沈清柔把冰用棉巾包好,把药倒出来,放在托盘中一起拿进去。
“来,喝药。”她扶起裴弃,在他身后垫好枕头,把药递给他。
她动作熟稔,也许以前伺候过别人?裴弃心中忍不住地想,并且在想到被伺候的可能是个男人时,心中竟然有那么点不是滋味。
沈清柔也觉得这情景似曾相识。
那时候,程宣出天花,她觉得天都要塌了。
她爱的人,风度翩翩,文武双全,公子世无双,却偏偏染上了天花。
程宣让她走,她不肯,一边哭一边绞尽脑汁地想药方,日夜陪着他,衣不解带地照顾他,甚至想在那时嫁给他。
程宣不肯,他说,傻丫头,我怎么舍得你?我若是死了,你就好好找个人嫁了,我的所有私房你都知道……
沈清柔哭着捂住他的嘴。
那时候她想,同生共死,有爱无惧。
只是,后来的一切,证明是她脑补太多。
呵呵,她是傻叉,彻头彻尾的。
裴弃喝药的时候眼神也不曾离开过沈清柔,看着她小扇子般的黑长睫毛一点点被泪水沾湿,却倔强的不肯让泪水流出来,拼命逼退泪意。
他知道,她心疼的不是他,而是她的过去和回忆。
口中的药很苦,苦得裴弃眉头都紧蹙到一处。他用了几分力气,把空碗放回到托盘中。
碗盘相接的声音让沈清柔回神,她不着痕迹地用手背抹了一把眼睛,扶着裴弃躺倒,然后把裹了冰的棉巾放到他额头上,道:“给你退烧的,若是一直烧,小心变成傻子。”
额上冰冰凉凉的,乍放上来有些刺激,但是很快就觉得十分舒服。
裴弃伸手摸摸,迟疑地问:“冰块?”
沈清柔“嗯”了一声,端着托盘站起身来。
“哪来的?”
现在是初秋,冰块还是很稀奇的东西。
沈清柔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变出来的。”
裴弃:“……”
“好好休息,我去山上采药。”
异世之中,若说什么还能给沈清柔一点儿安全感,那一定是钱袋子。
钱可以买房子遮风避雨,远离这四面透风的“鬼屋”;钱可以买食物填饱肚子,远离挨饿到眼冒金星的滋味;钱甚至可以买个相公来,让她可以有个人说话……
所以,她要努力赚钱。
现在裴弃陪她说话,日后他走了,也可以换个人。
“等等。”裴弃叫住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