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再见只是陌生人加入书架
可是在那一刻他的妥协,让我对这个爱了八年的男人失望透顶。
同样是春末夏初的时节,同样是晴空万里的天气,同样是民政局的地方,只是在这相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里,却上演着与当时全然相反的景象。
“楚易,分手快乐!唯愿以后我们再见只是陌生人。”将盖了章的离婚证放到包里,我勉强扯出一抹笑颜同楚易挥手告了别就要离开,楚易却很快戳穿了我,“说好了,聊一聊的。”
我本有些心虚,第一是对这段婚姻的结束失望和不甘,第二是怕楚易会再说些什么挽留的话来打动我。但是我转念一想,证都领了,败局已定,他怎么也不会刚刚领完离婚证就和我说复婚吧,除非是他真的是傻的可以,又或者说他认为我的脑袋有包,再来一两句甜言蜜语就再能把我哄回去?叹了一口气,我悻悻地收回了逃离的脚步,跟在楚易的身后走进了附近的一家咖啡馆。
“说吧,你现在还想要再说些什么?”一心想要离开的我迫不及待地催促起楚易,摆出一副有话就说有屁就放的不耐烦模样。可是楚易却依旧一脸平静,从走进民政局的那一刻开始,他变得很沉默。
可是现在的我才不管他怎么样,已经想通的我再也不想去在意他的脸色再也不想去理解他的难处,毕竟当初我是有多么体贴,后来被抛弃的时候自己就会变得多么死皮赖脸,我不想再让历史重演。
楚易按着我的口味给我点了一杯加冰的咖啡,我却一点也没喝。我不知道他是忘了嘱咐还是刻意在里面加了冰,但是无论处于哪一种情况都让我愤懑。难道他真就不知道刚刚大命不死从产房里捡回半条命的我不能碰辛辣刺激生冷的东西吗?更何况在王丽梅和兰月两个毒妇的算计下,我强健的体魄抵抗力已经大大下降了吗?
看着面前的咖啡我一点胃口也没有,甚至有些想吐。“我们的楚总不是一个大忙人的,公司的事情今天终于处理完了?都有闲心来和前妻叙旧聊天了?”
我口不择言一开口就拿起了讥讽道利刃向楚易挥去,誓要将其的心脏捅得千疮百孔看看里面究竟是不是什么做的才肯罢休。
楚易终于对我的话有了反应,抬起清凉的眼睛深深的看我,那双眼里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被盛满。“小妍,你真的要离开了吗?”他的声音嘶哑颤抖,似从骨子里剥离开来鲜血淋漓,比哭的声音还让人难受。
楚易的话让我一愣,平静的内心被惊起一圈波澜。我明白他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明明大局已定,现在说这样的话还有什么意义吗?我直觉得好笑,看着楚易冷漠的扯起一抹笑来,没有回答他那无谓的问题。
我的笑似乎刺激到了楚易,他忧伤的眼里迅速掀起一阵惊恐又快速落下消失,紧接着恢复了平静。从他迅速变化的表情上,我相信他已经知道了我的答案。
“好!”深吸一口气,似下了很大的决心,决定收起心里的悲哀。楚易将垂在膝盖上的双手重新放回桌面,正式直面我,“那我就祝你回归单身,终于摆脱我,摆脱这个家,成功夺回悦儿的抚养权快乐!”
他举起手里的咖啡做酒以示敬意,一饮而尽,表情很平静,甚至算得上是冷漠。
我咽了口口水,情绪万千,从未想过分手的这天,会是这样平静淡漠的场景。
“那就都快乐!”我点点头,拎起那杯加了冰块的咖啡也跟着一饮而尽。
但不知为什么今天的咖啡喝起来却是格外的苦,难受得发紧的喉咙却差点没咽下去吐出来,但还好,我用纸巾捂住嘴忍住了。
“小妍,我替我妈向你说对不起,那天我不是故意不回来找你的,只是兰小兰她……算了,我替我的不负责任,替我们死去的孩子,替我们的婚姻说抱歉。我希望你离开了我,能更加快乐……如果哪一天你忽然回心转意了,就给我打电话,我会一直等你的……”
“够了!”我再也听不下去,用尽全力的嘶吼,特别是楚易提到我那活着不到两个小时的女儿,心里的火气更是强盛更加难受。
都现在了,他还是像以前一样积极发承认错误,然后又是什么也不改,次次重蹈覆辙。我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傻到他说啥信啥的,直到现在终于心灰意冷的那天,我才猛地发现面前的这个男人是多么的虚伪,多么的善于伪装与讨好。
“你妈是什么样的人那天在法院里你也看见了,不是我狠心离开你,只是你妈太过分,你又太懦弱,所以,我们分开是历史的必然怨不得谁。你不用再我面前怨天尤人的。”我愤慨地一口气把话说完,心里的气愤却丝毫未减。
“考虑到悦儿不能没有爸爸,在我还没找到另一半之前,如果你想她了,每个周末星期天你可以去看看她,周一再送回来。但是前提是不能带着她消失,否则我保证,你永远都不会再见到我们。”我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如果你再这样没用下去,我们直接再无可能。”
交代我要说的话,拎起包起身就走,只是我以为自己已经住够坚定,可是我没走几步眼泪便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难以自己。
楚易还是像往常我每次生气离家出走一样没有追出来,我绕过玻璃橱窗走过他的面前,伸手打了的士上了车离开了,我没敢看他最后看我的表情,我怕他依旧冷漠,刺伤了最后的一点美感。
分手应该体面,谁也不必说抱歉。
毕竟离开的时候,我们谁也不曾亏欠过谁,所以我们没必要追根究底的询问谁的错,更不该再说出什么等你一辈子这样煽情却虚伪的话来。
特别的是当发誓的人违背了自己的誓言时,他的平淡与习以为常才是更让人嗤之以鼻的。